{{ $t('FEZ002') }} 市立興嘉國小|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0768號函辦理。
二、 有關教育部通報辦理事項規定:由中港澳入境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其於入境後起14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三、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網站已成立「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之專區,相關訊息將即時公告;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將隨時依防疫需求更新訊息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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