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資料組
{{ $t('FEZ002') }} 市立興嘉國小|
一、依據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09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辦理。
二、本校設有幼兒部、國小部、國中部,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含有智能障礙中度以上學童,可填寫簡章資料,並將簡章資料送件貴校所屬縣市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辦理安置事宜。
三、檢送「109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宣導說明需求調查表」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09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各1份。
四、請業務承辦人協助填寫問卷後傳真至05-2837138或e-mail至z312@cymrs.cy.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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