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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公益吉祥物-阿波公益繪畫比賽】 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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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公益吉祥物-阿波公益繪畫比賽】 簡章
壹、 活動目的: 長庚公益吉祥物-阿波 2015 年於永慶盃路跑首度亮相後,之後常
與醫療團隊一同投入公益活動,包含病友團體、衛教宣導、偏鄉篩檢服務、
永慶盃拔河比賽等,【阿波】的出現總能撫慰病患及家屬的心,舒緩因病痛
帶來的不適, 期透過【長庚公益吉祥物-阿波公益繪畫比賽】,使民眾更認
識本院投入公益之事及展現多面貌【阿波】。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參、 甄選主題與格式:
一、 長庚公益吉祥物阿波簡介
(一) 名字由來:外型為蘋果與本院 LOGO 結合,引用西方諺語『 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希望可以帶給民眾健康意念,故取名為阿
波(APO),是一位熱情外向、充滿愛與關懷的蘋果精靈。
(二) 阿波興趣:畫畫、運動、研究養生事物、當志工幫助更多的人
(三) 阿波的夢想: 傳達給大家健康生活、快樂運動的理念,並將熱情、活
力、健康散播出去。
二、 以「 長庚公益吉祥物-阿波投入社會公益」為主題, 參考主題如下:
(四) 病友團體:陪伴病友弱勢關懷
(五) 運動醫學公益計畫: 提供運動防護,為運動員加油打氣
(六) 兒少保護計畫: 守護兒少健康快樂成長
(七) 偏鄉學校健康關懷服務:關心孩童健康,辦理衛教課程,守護孩童身
體健康。
(八) 社區服務:社區篩檢服務及衛教宣導為民眾身體健康把關
(九) 有關本院投入醫療公益之事等相關主題,可參考「 長庚社會公益網」
(https://www.cgmh.org.tw/tw/SocialService/Index)或搜尋「 長庚社會公
益作伙來」 粉絲專頁, 歡迎民眾啟發創作靈感。
三、 作品格式規範:
(一) 幼兒組: 由本院社服處網頁(https://www.cgmh.org.tw/tw/SocialService/Index)
下載圖檔,以白色 A4 紙印出著色。
(二) 其他組別:採 8K 尺寸(380mm*260mm)。
(三) 作品完成後應確保作品完好,避免作品遞送過程之摺損,並將報名表
填妥黏貼於作品背面。
肆、 參賽對象:
一、 幼兒組: 3~6 歲之幼兒(國小一年級以前)
二、 國小低年級組:全台國民小學 1~2 年級之學生
三、 國小中年級組: 全台國民小學 3~4 年級之學生
四、 國小高年級組: 全台國民小學 5~6 年級之學生
五、 國中及高中組: 全台國民中學(7~9 年級)及高中職學生
六、 社會組:非上述一~五組身分者皆屬本組別
七、 長庚同仁組: 凡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之同仁
八、 限個人身分報名參賽, 不得跨組報名, 參賽件數不限
伍、 徵件時間:
一、 作品背面需黏貼正楷書寫比賽報名表(如附表),為確保參賽作品權
益,親繳或郵寄, 作品請妥為包裝勿折疊,並避免污損。
二、 收件時間為即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 17:00 止,請於期限
內繳交作品,以郵戳為憑。
陸、 參賽辦法:
一、 作品不可用電腦繪圖、 合成、剪貼等, 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平面方式
創作,如素描、水彩、粉彩、蠟筆、油畫、水墨、麥克筆等,也不用
裱褙或裱框。
二、 參賽者於徵件時間內,將報名表及作品親送或郵寄至 333 桃園市龜山
區 復 興 街 5 號 ( 長 庚 社 會 服 務 處 許 庭 榕 小 姐 收 , 連 絡 電 話
033281200*5175), 即可參加比賽。郵寄信封上請註明【長庚公益吉祥
物-阿波公益繪畫比賽】。
柒、 評比方式:
一、 評比項目分列:活動主題 40%、色彩運用 30%、創意構圖 30%,依
各評審評分加總後,由高至低依序選出各組之得獎作品。
二、 人氣獎評比方式:經評審篩選得獎作品,公開於本院【長庚社會公益
作伙來】粉絲專頁,進行人氣獎投票比賽。
捌、 得獎公布:
一、 預定於 2020 年 6 月底前,於【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社會公益網】及【長
庚社會公益作伙來】粉絲專頁等網頁公布得獎名單並個別通知。
二、 獎勵方式如下:
(一)冠軍(每組 1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獎品
(二)亞軍(每組 1 名):獎金 3,000 元、獎狀、獎品
(三)季軍(每組 1 名):獎金 2,000 元、獎狀、獎品
(四)優等(每組 5 名):獎金 1,000 元、獎狀、獎品
(五)佳作(每組 10 名):獎金 500 元、獎狀、獎品
(六)網路人氣獎(每組 1 名):獎金 1,500 元、獎狀、獎品
三、 獲獎之冠、亞、季軍之作品將於長庚紀念醫院院區展出,獲獎者可於
展示期間觀賞。
四、 主辦單位有權依收件數量,調整或取消名次內容。
玖、 注意事項:
一、 每位參賽者不得跨組參加,參賽作品不限,且不得為共同創作。
二、 作品寄送過程如有損毀,恕不負責,請小心包裝。
三、 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且
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違
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回獎勵外,並為違反著
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參賽者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盜用、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
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與得
獎資格外,並追回其所領之獎金及獎狀,獎項不予遞補。
五、 參賽者不得以任何關係或理由,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
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 獎狀和
獎品,並公佈姓名,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經評選出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典藏、展覽、
出版等之權利,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不得異議。
七、 參賽作品一經公佈得獎之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八、 參賽者創作時可自行發揮,但勿過度偏離主題。
九、 領取具有價值得獎者,屆時得獎人需攜帶含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帳
戶影本,填寫領據領取獎勵收據。
十、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十一、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
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以公告方式隨時修改、變更、中止本
活動、本活動辦法或本活動獎金或獎品之權利,無需另行通知;如有
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十二、 參賽者於作品資料表填寫之個人資料、作品圖檔等,同意授權主辦單
位及本活動相關印刷、網站等宣傳推廣使用。
十三、 依例作品資料概不退還,未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亦不使用。
十四、 報名參賽即表遵守評選規則及主辦單位最後評選結果,針對評選結果
不得有異議。
十五、 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終止或修訂本競賽參賽辦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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